JavaScript 编程风格
所谓"编程风格"(programming style),指的是编写代码的样式规则。不同的程序员,往往有不同的编程风格。
有人说,编译器的规范叫做"语法规则"(grammar),这是程序员必须遵守的;而编译器忽略的部分,就叫"编程风格"(programming style),这是程序员可以自由选择的。这种说法不完全正确,程序员固然可以自由选择编程风格,但是好的编程风格有助于写出质量更高、错误更少、更易于维护的程序。
所以,"编程风格"的选择不应该基于个人爱好、熟悉程度、打字量等因素,而要考虑如何尽量使代码清晰易读、减少出错。你选择的,不是你喜欢的风格,而是一种能够清晰表达你的意图的风格。这一点,对于JavaScript这种语法自由度很高的语言尤其重要。
必须牢记的一点是,如果你选定了一种“编程风格”,就应该坚持遵守,切忌多种风格混用。如果你加入他人的项目,就应该遵守现有的风格。
语法标记的风格
大括号的位置
绝大多数的编程语言,都用大括号({})表示区块(block)。起首的大括号的位置,有许多不同的写法。
最流行的有两种。一种是起首的大括号另起一行:
block
{
...
}
另一种是起首的大括号跟在关键字的后面:
block {
...
}
一般来说,这两种写法都可以接受。但是,JavaScript要使用后一种,因为JavaScript会自动添加句末的分号,导致一些难以察觉的错误。
return
{
key:value;
};
上面的代码的原意,是要返回一个对象,但实际上返回的是undefined,因为JavaScript自动在return语句后面添加了分号。为了避免这一类错误,需要写成下面这样:
return {
key : value;
};
因此,表示区块起首的大括号,不要另起一行。
圆括号
圆括号(parentheses)在JavaScript中有两种作用,一种表示函数的调用,另一种表示表达式的组合(grouping)。
console.log("abc") // 圆括号表示函数的调用
(1+2) * 3 // 圆括号表示表达式的组合
我们可以用空格,区分这两种不同的括号。
-
表示函数调用时,函数名与左括号之间没有空格。
-
表示函数定义时,函数名与左括号之间没有空格。
- 其他情况时,前面位置的语法元素与左括号之间,都有一个空格。
按照上面的规则,下面的写法都是不规范的:
foo (bar)
return(a+b);
if(a === 0) {...}
function foo (b) {...}
function(x) {...}
上面代码的最后一行是一个匿名函数,function是语法关键字,不是函数名,所以与左括号之间应该要有一个空格。
缩进
空格和Tab键,都可以产生缩进效果(intent)。Tab键可以节省击键次数,但不同的文本编辑器对Tab的显示不尽相同,有的显示四个空格,有的显示两个空格,所以有人觉得,空格键可以使得显示效果更统一。
无论你选择哪一种方法,都是可以接受的,要做的就是始终坚持这一种选择。不要一会使用tab键,一会使用空格键。
行尾的分号
分号表示语句的结束。大多数情况下,如果你省略了句尾的分号,JavaScript会自动添加。
var a = 1
等同于
var a = 1;
因此,有人提倡省略句尾的分号。但麻烦的是,如果句尾的最后一个字符与下一行的第一个字符,可以连在一起解释,JavaScript就不会自动添加分号,这会产生一些难以察觉的错误。
x = y
(function (){
...
})();
上面的代码等同于
x = y(function (){...})();
因此,不要省略句末的分号。
区块
如果循环和判断的代码体只有一行,JavaScript允许该区块(block)省略大括号。
下面的代码
if (a) b(); c();
原意可能是
if (a) { b(); c();}
但是,实际效果是
if (a) { b();} c();
因此,总是使用大括号表示区块。
语法命令的风格
全局变量
JavaScript最大的语法缺点,可能就是全局变量对于任何一个代码块,都是可读可写。这对代码的模块化和重复使用,非常不利。
因此,避免使用全局变量;如果不得不使用,用大写字母表示变量名,比如UPPER_CASE。
new命令
JavaScript使用new命令,从构造函数生成一个新对象。
var o = new myObject();
这种做法的问题是,一旦你忘了加上new,myObject()内部的this关键字就会指向全局对象,导致所有绑定在this上面的变量,都变成全局变量。
因此,尽量使用Object.create()命令,替代new命令。如果不得不使用new,为了防止出错,最好在视觉上把构造函数与其他函数区分开来。比如,构造函数的函数名,采用首字母大写(InitialCap);其他函数名,一律首字母小写。
变量声明
JavaScript会自动将变量声明"提升"(hoist)到代码块(block)的头部。
if (!o) {
var o = {};
}
等同于
var o;
if (!o) {
o = {};
}
为了避免可能出现的问题,不如把变量声明都放在代码块的头部。
for (var i ...) {...}
最好写成:
var i;
for (i ...) {...}
因此,所有变量声明都放在函数的头部,所有函数都在使用之前定义。
with语句
with可以减少代码的书写,但是会造成混淆。
with (o) {
foo = bar;
}
上面的代码,可以有四种运行结果:
o.foo = bar;
o.foo = o.bar;
foo = bar;
foo = o.bar;
这四种结果都可能发生,取决于不同的变量是否有定义。因此,不要使用with语句。
相等和严格相等
JavaScript有两个表示"相等"的运算符:"相等"(==)和"严格相等"(===)。
因为"相等"运算符会自动转换变量类型,造成很多意想不到的情况:
0 == ''// true
1 == true // true
2 == true // false
0 == '0' // true
false == 'false' // false
false == '0' // true
" \t\r\n " == 0 // true
因此,不要使用"相等"(==)运算符,只使用"严格相等"(===)运算符。
语句的合并
有些程序员追求简洁,喜欢合并不同目的的语句。比如,原来的语句是
a = b;
if (a) {...}
他喜欢写成下面这样:
if (a = b) {...}
虽然语句少了一行,但是可读性大打折扣,而且会造成误读,让别人误以为这行代码的意思是:
if (a === b){...}
另外一种情况是,有些程序员喜欢在同一行中赋值多个变量:
var a = b = 0;
他以为,这行代码等同于
var a = 0, b = 0;
实际上不是,它的真正效果是下面这样:
b = 0;
var a = b;
因此,不要将不同目的的语句,合并成一行。
自增和自减运算符
自增(++)和自减(--)运算符,放在变量的前面或后面,返回的值不一样,很容易发生错误。
事实上,所有的++运算符都可以用"+= 1"代替。
++x
等同于
x += 1;
代码变得更清晰了。有一个很可笑的例子,某个JavaScript函数库的源代码中出现了下面的片段:
++x;
++x;
这个程序员忘了,还有更简单、更合理的写法:
x += 2;
因此,不要使用自增(++)和自减(--)运算符,用+=和-=代替。
switch...case结构
switch...case结构要求,在每一个case的最后一行必须是break语句,否则会接着运行下一个case。这样不仅容易忘记,还会造成代码的冗长。
而且,switch...case不使用大括号,不利于代码形式的统一。此外,这种结构类似于goto语句,容易造成程序流程的混乱,使得代码结构混乱不堪,不符合面向对象编程的原则。
function doAction(action) {
switch (action) {
case 'hack':
return 'hack';
break;
case 'slash':
return 'slash';
break;
case 'run':
return 'run';
break;
default:
throw new Error('Invalid action.');
break;
}
}
上面的代码建议改写成对象结构。
function doAction(action) {
var actions = {
'hack': function () {
return 'hack';
},
'slash': function () {
return 'slash';
},
'run': function () {
return 'run';
}
};
if (typeof actions[action] !== 'function') {
throw new Error('Invalid action.');
}
return actions[action]();
}
因此,避免使用switch...case结构,用对象结构代替。
eval函数
eval函数的作用是将一段字符串当作语句执行。问题是eval不提供单独的作用域,而是直接在当前作用域运行。这会造成在不知不觉中,eval中的语句在当前作用域创建新变量、修改已有的变量,使得恶意代码有机可乘。下面就是一个例子。
eval('var x = 10');
因此,避免使用eval函数。
参考链接
- Eric Elliott, Programming JavaScript Applications, Chapter 2. JavaScript Style Guide, O'reilly, 2013.
- Axel Rauschmayer, A meta style guide for JavaScript